在台灣的時候,和表姊聊了一下~

發現

原來這是大家都會遇到的問題

真的真的不要因為對方沒犯什麼錯,但是你已經根本不愛他了

卻找不到理由分手,繼續停留在他身上

這樣,對他,對自已都不公平

愛就愛,不愛就是不愛

該分手的時候就分手,該在一起的時候,就勇敢說

應該要這樣才對

不然青春年華都這樣一點一滴的流逝

都二十初了

該為未來好好打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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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ticia Ch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